| 主 | 旨: | 檢送嘉義鐵道藝術村2016駐村藝術家徵選辦法乙份,惠請協助轉知,並鼓勵所屬踴躍參與,請查照。 | ||||
| 說 | 明: | |||||
| 一、 | 申請資格:不限國籍,凡從事各項相關藝術工作之個人或機關團體皆可申請。 | |||||
| 二、 | 駐村時間:105年3月15日起至12月31日止。 | |||||
| 三、 | 駐村地點:嘉義鐵道藝術村一號及三號倉庫藝術創作工作室。 | |||||
| 四、 | 收件截止日期:即日起至105年2月20日止。 | |||||
| 五、 | 詳情請至本局網站http://www.cabcy.gov.tw/cabcy/或鐵道藝術村網站http://www.cabcy.gov.tw/railway/查詢下載。 | ||||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