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函轉】臺北市政府文化局「第18屆臺北文學獎」徵文辦法及報名表各一份,惠請協助公告於 貴單位網站,並鼓勵民眾、師生踴躍參加,詳如說明,請 查照。

 

旨: 檢送「第18屆臺北文學獎」徵文辦法及報名表各一份,惠請協助公告於 貴單位網站,並鼓勵民眾、師生踴躍參加,詳如說明,請 查照。
  明:  
      一、為鼓勵文學創作,深耕文學土壤,增進文學寫作風氣,本局每年皆舉辦「臺北文學獎」徵文活動。
  二、 本屆徵文分為「競賽類」及「年金類」兩類,分述如下:
     (一)競賽類:包括小說、散文、現代詩、古典詩及舞臺劇劇本五類,小說、散文、現代詩、古典詩類須以「臺北經驗」為主題,舞台劇劇本則主題不限,但以「臺北經驗」為佳。
     (二)年金類:須提出未來一年之完整寫作計畫,寫作主題須與臺北有關,計有3個入圍名額,每人將獲20萬元之獎金,一年內完成寫作計畫後,經決審評選出一位文學年金得主,將再獲贈得主獎金40萬元,並可獲本局協助出書。
  三、 本活動自即日起至明(2016)年1月31日收件,詳請請上「2015第18屆臺北文學獎」活動網站(http://literature.award.taipei/18th/)或文化局網站(http://www.culture.gov.taipei/)查詢,並請協助將活動官網連結於 貴單位網站,以擴大活動效益,至紉公誼。
  四、 活動洽詢專線:執行單位文訊雜誌社,電話:(02)2343-3143。